关于不再委托实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8 09:45:33 信息来源: 政策法规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等有关规定,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定于2026年7月10日起,“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变性燃料乙醇项目核准,稀土冶炼分离、深加工项目核准,黄金:采选矿项目核准,火电站: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核准”事项不再委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管理委员会、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管理委员会、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实施,“限额以下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事项不再委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管理委员会、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理委员会、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管理委员会实施。应收回4个事项承接主体所持“二号章”共6枚,实际收回5枚,其中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所持的编号006的行政许可专用章遗失。

特此公告。

附件:不再委托实施的省级权力事项及原承接单位一览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7月7日



附件

不再委托实施的省级权力事项及原承接单位一览表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原承接单位

1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变性燃料乙醇项目核准,稀土冶炼分离、深加工项目核准,黄金:采选矿项目核准,火电站: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管理委员会、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管理委员会、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

2

限额以下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

其他行政权力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管理委员会、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理委员会、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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