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1 14:37:49 信息来源:工业互联网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84号)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切实推动人工智能与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深度融合,现组织开展2020年“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 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全省“十强”产业重点发展领域,聚焦人工智能产业和融合发展两个方向,遴选一批创新性强、应用效果好的产品和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提升产业支撑能力,深化行业应用,推动融合与创新发展。具体范围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条件要求

(一)山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 

(二)申报单位应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行业融合发展方向申报单位应掌握核心技术或与核心技术提供方深度合作,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财务制度健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申报的项目应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先进,应用带动示范作用明显。单项冠军、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创新企业优先申报。

(三)人工智能产业类项目应具有明确的产业化指标,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和相关领域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近两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不低于5%。融合发展类项目总投资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能产生较高经济与社会效益。

(四)在建或待建的申报项目,执行期最迟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

(五)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方向一个项目,由企业直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或省“十强”产业专班、有关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推荐。

(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评审,建立试点示范项目库,实施动态监测管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项目评价,对试点示范效果好、评价等级高的项目择机予以推广和支持。

三、报送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直报和书面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直报:申报单位登录“2020年山东省‘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qilucloud.thundersdata.com/)进行注册,在线填写申报所需信息,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质证明电子材料。网上直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并确认提交后,从申报系统下载打印项目申报书,与其他相关纸质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各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审核,并于2020年1月8日前将推荐文件、试点示范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及申报单位纸质材料各2份,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栾永强  高亮  0531-86126243

省工业互联网协会:由斌  0531-86126236

邮箱:sjxwxxhtj@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朱丽霞  15024435043

廖  军  15267153520

 

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doc

                2.试点示范项目信息汇总表.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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