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
关于对2018年度评审通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
任职资格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2 10:34:00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呈报单位: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于20192月21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人员进行了评审。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92月22日至20193月8日。各呈报单位要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工作单位予以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落实。3月15日请将征求意见的方式、群众意见和单位意见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我处。群众如直接向评委会提出异议,请一律署实名以书面方式提出(不受理口头、电话、匿名信或匿名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济南市趵突泉北路24号省工信厅3号楼503室

  邮政编码:250011

  联系电话:0531-86126247

  附件1:2018年度评审通过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18年度评审通过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xls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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