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3-19 13:27:55 信息来源: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处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工信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9〕4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相关企业、园区等进行申报。
请各市参照前三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程序和要求,积极做好本批次绿色制造名单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并于4月9日前将推荐材料(推荐文件、项目汇总表、单项申请材料等)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处),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并随附电子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同时,按照《通知》要求,各市要切实加强对前三批绿色制造名单内有关单位及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单位,及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告有关情况,省厅将有关情况汇总后,上报工信部。
联系方式:李菲菲,0531-86922065,liff@shandong.cn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