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5-14 10:24:49 信息来源:科技处
各市工信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树立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有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的领军企业,推动我省制造业新旧动能转换,按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97号)要求,我们将组织2019年度全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遴选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遴选工作
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强”产业,突出本市比较优势领域,推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制造业企业申报。申报企业要按照《通知》(附件)申报材料要求编写材料,各市对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后,于5月28日前正式行文推荐至省工信厅科技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一份)。中央驻鲁及省属企业直接报送。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威海、济宁、泰安限报10家,其他市限报5家。
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工作
省工信厅将按照《认定管理办法》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根据国家评价体系进行论证,树立一批全省示范企业,再择优推荐一批企业申报国家示范。
各市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培育和推荐工作,加大对示范企业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加速形成具有山东特色的技术创新体系。
联系人:郁小宇 0531-86062000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97号).pdf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