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8-13 08:35:42 信息来源: 滨州市工信局
近日,滨州市出台了《滨州市产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及奖补办法》。办法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中共滨州市委办公室、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
产业互联网平台培育,旨在构建完整的产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架构,并基于平台开展大范围、深层次的数据采集、边缘计算处理、云计算、大数据处理,实现优化应用新模式。通过加强企业内网改造、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集成创新应用,提升行业或企业的研发、采购、制造、管理、物流、服务全流程的数字化网络化能力,优化生产制造资源配置效率和产品质量,促进行业及企业提质增效和智能化发展。
下一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聚焦我市重点发展的“5+5”十强产业领域,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并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积极开展产业互联网平台的培育、储备及评估奖励工作,加快推动我市产业互联网发展,力争两年内培育10家左右特定行业、特定区域或特定应用场景的产业互联网平台,为我市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