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9-24 09:26:32 信息来源:工业互联网处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333号)、《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信软〔2017〕15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28号文件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17号)等文件,助力我省企业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普及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创新企业组织管理能力,提升全省企业两化融合整体发展水平,决定继续组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择优选择一批省级贯标试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山东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基础条件良好,企业数字化建设具备一定基础。
(三)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自愿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快实施贯标试点申报、人员培训、交流观摩等活动。
(二)申报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已获评为国家级和山东省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不再参与申报。
(三)申报试点的企业应通过山东省两化融合服务平台评估系统(http://sdpg.cspiii.com/)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贯标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四)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认真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证明材料完整并真实有效,于10月25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和申报书(A4版胶装,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申请材料电子版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gxt.shandong.gov.cn/)或山东省两化融合服务平台(http://shandong.cspiii.com/)下载。
(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名单。试点企业应在公布之日起两年内启动贯标工作;对贯标达标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或省级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协同制造、工业互联网等专项支持,推动率先实施相关示范应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 亮 0531-86126243
刘 妤 0531-68621605, 15615743037
邮 箱:sdslhrh@126.com
地 址:济南市山大路185号
邮 编:250014
附件:附件1:2019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docx
附件2:2019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