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9条措施助企业渡难关

发布日期:2020-02-14 08:52:51 信息来源: 山东省政府网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月11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推进外商投资的若干措施》,在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千方百计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大力推进外商投资。

  在为外企做好服务方面,将聚焦企业复工和生产经营所需,积极协助企业采购必要防护物资;联系对接餐饮企业、连锁快餐企业,为不具备餐饮防疫条件的复工复产企业提供餐饮配送服务;鼓励各级政府通过“网上招聘会”、第三方机构中介服务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用工难问题。

  在推进重大外资项目落地方面,针对当前人员流动受阻等难题,推行不见面审批,与外商做好对接沟通,及时了解项目落地过程中的制约因素,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落实任务责任,明确工作时限,为项目落地提供各类要素保障,争取早日落地见效。

  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在港口原有免费堆存期基础上,再延长30天的免费堆存;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与此同时,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灵活运用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等措施,支持相关企业稳定授信,银行机构要对其到期贷款予以展期或续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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