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8 16:33:47 信息来源: 中小企业发展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鲁工信中小〔2020〕48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实现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赋能助力中小企业应对疫情,推进快速安全复工复产和转型成长,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20〕1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推动落实《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企业函)〔2020〕69号)部署要求,推动专项行动方案在我省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内容

(一)推荐一批服务产品。各市、相关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要加强调研摸底,择优推荐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需求的服务产品。服务产品包括软件产品、数字化设备、智能装备、智能机器人、服务、解决方案、小程序、工业APP、工具包等。服务产品要精准满足中小企业的相关需求,部署简单、使用便捷、成本低廉。

(二)推荐一批典型案例(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远程办公、财务管理、供应链管理、业务远程协同等经营管理类;(2)在线协同设计、程序开发、建模仿真等研发设计类;(3)智能制造系统及解决方案、远程监测调度系统、协同制造平台等生产制造类;(4)精准营销、市场拓展等市场营销类;(5)供应链对接、业务流程线上化、数字基础设施保障等要素保障类;(6)共享制造、服务型制造、制造能力交易等创新发展类。请参照“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典型案例(解决方案)模板”(附件1)。

(三)培育一批数字化赋能标杆中小企业。各市及相关行业协会要引导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瞪羚”企业,率先通过数字化赋能成为标杆中小企业,示范带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四)鼓励开展对接活动。各市、相关行业协会要积极组织引导数字化服务商和中小企业开展线上线下对接活动,参与主体为中小企业,具有技术培训、技术推广、服务优惠等实质内容,务求取得实效。

(五)加强评价推广。省厅汇总各市推荐产品、典型案例等情况,择优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依据报送材料情况、服务成效、企业满意度等进行评价(评价标准另行发布),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数字化可信服务商、优秀数字化产品与服务、数字化赋能标杆中小企业名单。

二、材料报送

(一)各市、相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要明确负责部门、负责人、联络员等,并将“《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联系表”(附件2)、“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服务产品或对接活动推荐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Pdf格式,加盖公章),典型案例电子版(Word格式)于4月13日前,一并发送至zxqyfzc@shandong.cn。

(二)工业和和信息化部将通过网上专栏公布有关信息,动态调整。自第二季度起,请于每季度结束10个工作日内,将典型案例电子版(Word格式)、附件3电子版(Pdf格式,加盖公章)发送至:zxqyfzc@shandong.cn。

联系方式:中小企业发展处 ,电话:0531-86198628(同传真),0531-86198630。


附件:1.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典型案例(解决方案)模板

          2.《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联表

          3.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服务产品或对接活动推荐汇总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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