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将对3412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亩产效益”评价

发布日期:2020-05-21 08:37:57 信息来源:青岛市工信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为加快推进全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近期青岛市印发了《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经过对全市3524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筛选摸排,扣除100户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企业及12户特殊管理企业、已转型技术贸易类企业后,拟对3412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亩产效益”评价。

亩产效益评价以区市为主体组织实施,依据综合评价得分,将分别按照设定比例把企业划分为A、B、C、D四类。其中西海岸新区将对辖区754户企业进行评价,数量最多,市北区评价44户,数量最少。市南区仅有5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适合独立进行分类评价,相关企业已纳入生产所在区市进行。除胶州市、莱西市计划依托自建平台系统进行评价外,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平度市和高新区、保税港区都将依托省系统开展评价。按照A类企业比例不超过20%,D类企业比例不低于5%的原则,预计全市最多评出A类企业682户,至少评出D类企业170户。

进行分类综合评价,旨在对企业更加精准地施策和更加精准地服务,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和动能转换,促进全市经济实现绿色、集约高质量发展。目前,各区市正在拟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采集实际税收、销售收入、用地面积、能耗、排放等企业有关数据,按照工作进度,预计6月底前将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类评价并公布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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