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再出“十条措施”推进“六稳”“六保

发布日期:2020-07-13 09:43:05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对《十条措施》进行解读。

《十条措施》中明确,加大免税力度,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在地方权限内,从文件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延长房租减免,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落实已经出台的减免或减半征收房租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将减半征收房租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支持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对依法从事的摆摊经营,豁免办理营业执照,政府相关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

其中,山东首次提出“实施以工代训补贴”,这是应对疫情对就业影响,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的一项重大创新性政策举措,将进一步释放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潜力,为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保住岗位提供更有效的支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以工代训补贴”一是支持企业扩岗,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为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岗位。二是支持企业稳岗,企业在,岗位就在,保就业,关键是保企业。在已经出台的社保费减免、稳岗返还政策基础上,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再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用于开展以工代训、发放职工生活补助,帮助企业稳岗位、保职工生活。

此外,《十条措施》还包括实施社会保险补贴、加强信贷资金支持、扩大动产抵押登记范围、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场所、扩大“一业一证”改革、发展线上销售等措施。《十条措施》包括了税费房租、经营方式、社会保险、融资保障、创业服务、线上销售等方面内容,基本涵盖了涉及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脱困发展的关键环节。

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于成河表示,《十条措施》突出精准性、操作性、时效性,确保政策管用好用;聚焦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脱困发展,以及重点群体就业需要,着力解决实际困难;既立足缓解当前疫情影响,救急扶困、留住青山,又有利长远,抢占发展空间;针对关键点和薄弱环节,将有限财力和资源用在刀刃上,突破一点、带动全面。

字体
  •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分享
  • 微博
打印
  • 打印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