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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03 15:58:49 信息来源: 创新创业指导处
按照省政府部门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及《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在网上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制定背景
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是由法人单位建设或运营、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具有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商业模式清晰、创新链完整、产业链协同、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等特点。近年来,全省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战略部署,广泛开展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培育工作,着力塑优中小企业创业兴业的平台资源,有效带动了中小企业健康平稳发展。截至目前,共评选国家级示范基地18家,省级示范基地368家,入驻企业4万余家。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引领我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和原省中小企业局制定的《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自2020年5月开始,我厅开始着手《办法》的起草工作,在深入调研历年来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培育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发展现状,参考外省相关工作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研究形成了《办法》初稿。之后,广泛征求各市业务部门、部分行业协会和企业意见建议,依据反馈意见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并计划于近期深入各市和部分企业进行调研,进一步开拓思路、完善举措。
三、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
从前期摸底调研情况看,全省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认定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需要适应新形势、拿出硬办法,突出全链条培育、认定、服务,设定科学指标,实施动态管控,健全入库管理、定期复核和落后退出机制,增强相关认定管理工作的质量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等制定本《办法》,对进一步规范我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引领我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5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总则。明确了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的背景、范围、原则等。
二是申报条件。提出了“经市级非公有制经济管理部门公布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基本条件,“基地基础设施条件良好”等运营条件,需要具备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能力,等等。
三是申报程序。规范了通知、申报、初审、评审、公示等程序。
四是基地管理。明确了对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并进一步做好跟踪培育工作。
五是附则。
五、关于实行日期的说明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30天后实施,3年内有效。
六、征求意见说明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0年7月2日至7月12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联系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创新创业指导处。
联系人:崔大峰
电 话:0531-86906133
邮 箱:cxcyzdc@shandong.cn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创新创业指导处
邮 编:250011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