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8-28 08:40:16 信息来源:滨州市工信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工信部节函[2020]1号)和省工信厅、发改委、能源局《关于开展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的通知》(鲁工信绿发 [2020]93号)部署,自2020年7月开始,滨州市工信局、市发改委联合对我市7家重点高耗能企业进行专项节能监察,目前,监察工作已全部完成。
本次节能监察采用到企业现场监察的方式进行,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和涉企检查备案工作制度要求,及时将检查计划进行报备、送达监察通知、听取汇报、核查资料和查验用能设备等程序进行。主要监察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情况、能效对标等相关内容。
从监察的结果看,各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均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要求。针对在节能监察中发现的企业不合理用能行为提出合理化建议22条。
通过此次监察,对进一步规范重点用能企业用能行为、提高节能意识、参与能效对标等工作将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