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轮胎氯碱化肥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征集意见情况

发布日期:2020-09-09 15:34:52 信息来源: 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根据规范性文件的发布流程,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化专办)在起草《山东省轮胎氯碱化肥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过程中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并在意见收集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我厅(化专办)于2019年11月开始,先后针对烧碱、轮胎等行业产能置换起草了实施办法,多次组织省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征求了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化专办)、行业协会和企业的意见、建议。

(二)今年6月30日,组织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氯碱行业协会、省橡胶行业协会,青岛海湾化学、昌邑海能化学、鲁西化工、山东滨化、玲珑轮胎、浦林成山、山东华盛橡胶、青岛森麒麟轮胎等公司召开了座谈会,对氯碱协会和有关企业提出的等量置换等建议不予采纳。

(三)7月8日,组织山东国金化工、淄博永大化工、烟台恒邦化工、山东华阳农药、山东海明化工等公司召开了座谈会,进一步探讨了实施废盐综合利用项目的必要性。

(四)7月中旬,又征求了省有关部门,16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化专办),省氯碱行业协会、省橡胶行业协会、省化肥和煤化工行业协会以及有关企业的意见建议,共收到了修改意见12条。我厅(化专办)对各市、部门、协会、企业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吸收,对《实施办法》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五)8月18日至24日,将修改完善后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厅(化专办)官方网站公示栏进行了公示,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六)9月1日,经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9月7日,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成了文件会签,随后印发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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