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家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2 13:41:15 信息来源:科技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监局区域检查分局,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21〕2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规范申报。每个申报单位(包括联合体)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直接通过申报系统(http://aimd.caict.ac.cn)进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电话:0531-51782611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处电话:0531-88562042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科函〔2021〕247号).pdf

          2.2021年人工智能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指南——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方向.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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