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软件名园建设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及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1-12-10 09:42:03 信息来源: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按照省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有关规定,现将《山东省软件名园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软件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和灵魂,是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基础支撑和主导力量。为贯彻落实国家软件发展战略,提升关键软件产品供给能力,优化提升软件产业布局,推进软件园区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工信部启动了“中国软件名园”试点工作。江苏、贵州等省市也相继出台省级软件名园相关管理办法,对上承接中国软件名园试点培育,对下引导软件产业资源高效集聚,推动多地多园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我省《关于加快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号)也明确提出“两名城带多名园、百名企育千名品”发展思路,高水平建设一批管理科学规范、辐射带动性强、研发创新能力突出、配套服务设施完善的软件名园,引领全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信部和省政府工作部署,我们启动了软件名园管理办法制定工作。

二、起草过程

按照省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关要求,调度了省级及以上软件产业园区发展情况,主要包括建筑面积、入园纳统软件企业数量、从业人员人数、研发机构数量、2020年软件业务收入、园区管理机构近三年出台的软件产业发展专门政策和规划数量等发展情况。组织召开软件产业政策评估座谈会,召集济南、青岛等重点地市园区主管部门、省软件行业协会、骨干企业进行座谈,充分听取各方代表的意见建议。在多方论证征求意见、系统研究国家政策文件、充分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基础上,起草了《管理办法》。

三、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

建设省级软件名园,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号)的必然要求,是打造“两名城带多名园、百名企育千名品”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也是对上争取中国软件名园试点、深化中央地方产业合作的重要基础。按照国家和省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借鉴中国软件名园建设标准,我们鼓励省内以软件产业为主导,拥有一定数量的知名软件企业,管理科学规范,辐射带动性强,研发创新能力突出,配套服务设施完善的产业园区建设省级软件名园。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建设条件、认定程序、管理考核和附则5个章节,共17条意见。

第一章总则部分,明确了《管理办法》的依据、目的、建设原则和责任单位。

第二章建设条件部分,规定了省级软件名园建设的认定条件。

第三章认定程序部分,规定了申报主体、市局初核、评估考察等程序要求。

第四章管理考核部分,规定了动态管理、撤销资格等有关要求。

第五章附则部分,明确了解释部门及有效期限。

五、征求意见说明

按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发送至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邮箱ruanjian@shandong.cn。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

山东省软件名园建设管理办法.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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