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6-02 17:54:55 信息来源: 服务体系建设处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市、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各有关行业协会:
按照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134号)要求,省工信厅定于6月1日-30日在全省范围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抓好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谋划组织。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动员各方力量,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服务商等机构作用,突出工信特色,突出效果导向,制定可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谋划开展多种形式服务中小企业活动,切实提升中小企业获得感、收益率、满意度,为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服务支撑。
二、加强宣传推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传播方式多渠道宣传服务活动内容,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促进提升服务体系建设,扩大中小企业知晓面,引导中小企业踊跃参与此次活动。
三、其他事项。请各单位于2021年6月4日前将本单位活动方案、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报省工信厅服务体系建设处。7月1日前将工作总结、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2),以及服务典型案例和企业获益典型案例(案例要求图文并茂)各2例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省工信厅服务体系建设处。我们将选出较好案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并积极推荐至工信部。
联系人:杨霖,联系电话:0531-51782706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2.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汇总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