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组织完成2020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 结果已公开发布

发布日期:2021-09-10 09:40:07 信息来源:青岛市工信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深化“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之一。日前,在省工信厅指导下,在市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支持下,各区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企业名单筛选、数据采集、企业核实、综合评价、结果公示公布等环节,已完成2020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分类评价,评价结果已在各区市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青岛市共有8505户工业企业参与“亩产效益”评价,其中规上企业3816户。395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分布在9个区市和2个经济功能区(高新区、自贸片区),按照省、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意见和区市评价办法规定,扣除140户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企业及其他个别企业外,共有3816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加本年度评价,评出A类(优先发展类)企业797家,占20.9%;B类(支持发展类)企业2136家,占56%;C类(提升发展类)企业723家,占19%;D类(限制发展类)160家,占4.2%。

4689户用地面积3亩以上(个别区市为5亩以上)的规下企业参与评价,评出A类企业714户(占15.2%),B类2484户(占53%),C类1147户(占24.5%),D类344户(占7.3%)。

分区市看,胶州市参评企业数量最多,达到2083户,即墨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参评企业数量都在1000户以上。从“亩产效益”评价系统初步汇总数据看,规上企业亩均税收列前3位的分别是李沧区、崂山区、市北区,亩均税收都在38万元/亩以上;规下企业亩均税收列前3位的分别是高新区、即墨区、市北区,亩均税收都在11万元/亩以上。

今年以来,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和评价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区市的指导服务,做好数据采集、核实、评价工作,进一步提升评价质量,较好地完成了“亩产效益”评价改革阶段性任务。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和制度保障。以市工业运行专班名义下发2021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要点,对全年工作作出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建立完善以亩均税收为主要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省定5项指标(单位用地税收、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用地销售收入+综合加减分项和升档、降档、限档调整规则。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完善涉企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形成“亩产效益”评价工作合力。指导督促区市做好评价方案制定完善、参评企业名单确定、数据采集、数据核实、评价结果公示公布等工作,对区市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调度、通报,推动工作顺利开展。邀请省“亩产效益”评价系统开发运营商山东亿云信息技术公司专家来青对区市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在培训会上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二是高标准做好数据采集核实工作。按照“应评尽评”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规上规下企业参加评价,参评企业数量比上年有所增加。按照部门提供、企业核实的要求,把数据采集核实作为“亩产效益”评价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抓紧抓好,努力提高数据质量。市税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统计、人社部门提供了企业实际税收、销售收入、研发投入、土地面积、污染物排放、能耗、职工人数等指标,数据达 19万多条。为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准确完整可靠,协调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力量到企业现场核实土地面积;各区市对评价数据进行线下逐家企业核实,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反馈,确保企业知情权,对企业提出异议的数据,由工信部门反复向相关部门和企业核实,企业最终认可后才进行评价。

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分类评价保证评价质量。截至8月中旬,我市11个参评区市都已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并在省“亩产效益”评价系统封存上报数据。在评价结果公示过程中和正式公布后,区市都及时通知到参评企业特别是D类和C类企业,确保企业知晓。强化工作指导协调,组织区市倒排工期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工作按进度推进,妥善安排市南区4户企业在生产场所所在区市评价。通过跟踪区市数据采集、企业核实、系统评价、结果公示、发布等环节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了部分企业跨区数据采集和评价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细节问题,同时也保证了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可信可用。

下一步,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在完成年度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的基础上,配合做好评价结果应用工作,为青岛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精准施策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和参考,推动资源要素向高产区域、高端产业和优质企业集聚,提高资源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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