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13 09:06:54 信息来源: 北京青年报
国资委10月1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房屋减租的具体政策要求,认真执行国务院各部门、各地方政府印发的关于国有企业房租减免的各类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减租工作,切实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负担。
通知指出,各中央企业要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的任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任务,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向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管与运行评价局报送减租工作总结。
此外,近期为落实国务院助企纾困的部署要求,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养老托幼、餐饮、住宿等行业的帮扶政策,其中对部分行业的减租政策提出了补充要求,如明确“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底”。对此,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密切关注、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类减租政策要求,动态调整落实举措,确保严格执行到位。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从租户角度出发,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执行政策口径,简化操作流程,公开张贴减租公告,主动对接服务租户,确保符合减租条件的租户快捷便利申领减租红利。(记者 张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