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3-22 15:15:32 信息来源:产业政策处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2)47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两类。申报企业要符合《通知》(见附件)中申请条件和要求。
2.申报企业需为在山东省注册的制造业企业,中央驻鲁企业由总部负责组织推荐和复核工作。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等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3.需已入选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近三年平均年销售收入超过4亿元。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4.支持符合条件的前三批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申报。
二、有关要求
1.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方式。网上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在线报送系统统一申报(dgb.cfie.org.cn)。由企业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经审核后报送纸质材料。请申报企业自行在工信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网站或单项冠军在线报送系统下载相关表格,按照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复核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和遴选重点领域,做好初步审查、择优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质量。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对复核工作,要认真组织初审。
3.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4月12日前,确定推荐和通过复核的企业名单,完成国家级单项冠军网上初审并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一致,一式三份),形成正式推荐文件,报厅产业政策处。
4.厅产业政策处将会同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对各市推荐企业进行论证并指导,择优推荐。
省工信厅产业政策处:郁小宇 0531-51782598
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卢红博0531-88825798
材料报送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21楼213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2〕47号)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