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3-04 15:15:20 信息来源: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处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滨州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有关平台: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23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四部门《“山东制造·网行天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鲁工信非公〔2021〕20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山东制造·网行天下”专项行动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深入推进我省中小企业网络营销拓市场工作,确定征集第二批中小企业网上拓市场共享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中小企业网上拓市场共享平台,是指面向全部中小企业或某个领域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性网络营销拓市场服务的平台,以在线服务的方式,向企业提供有偿或无偿服务。
二、征集条件
申报山东省中小企业网上拓市场共享平台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在我国内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应提供互联网经营许可证或相关授权许可证明。
(二)内贸服务平台需具有B2B行业业务服务,拥有一定数量的采购企业数据库,能为企业精准匹配客户。外贸服务平台需具有为企业搭建多语种外贸网站的能力,具有跨境贸易营销、引流优化、竞客分析等功能,能够通过网络帮助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三)拥有一定数量的买家数据库,及大数据分析能力。
(四)具有完善的监督保障机制、网上获客路径可追溯,能够有效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五)能够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动态提供必要的决策数据参考。
鼓励平台针对省内中小企业提供优质、优惠的专享服务。
三、征集方式
(一)根据公开、自愿原则,申报平台填报《山东省中小企业网上拓市场共享平台申报书》,在山东省内注册的平台经本市工信(民营经济)部门同意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山东省外注册的平台直接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指定地址,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平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山东省中小企业网上拓市场共享平台,并公开发布名单。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共享平台签订委托协议,采取流量券补贴等方式,支持省内中小企业通过共享平台开展网上销售活动。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白培华 郝龙
联系电话:0531-51782701 51782698
电子邮箱:haolong@shandong.cn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处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