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8-01 15:01:23 信息来源: 科技处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按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评价范围
2018—2019年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相关企业做好评价材料填报工作(格式见附件2),并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评价材料命名格式为“企业名称”(报送PDF版)。有关数据指标截至2021年底,其中财务数据按照已审计的2021年会计报表填写。
三、时间安排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填报的评价材料进行汇总并审核确认,与推荐文件、汇总表(附件3)于8月30日前报省工信厅科技处。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以此为契机,对本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水平。
(二)根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复核评价不合格的企业将被公告撤销称号并摘牌。
联系电话:0531—51782609
电子邮箱:kejichu2019@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信厅科技处
附件:1.2018—2019年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xls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