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4-14 08:40:15 信息来源: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最新要求,我厅在原《山东省特色产业集群管理办法》基础上,修订形成了《山东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箱:mist@shandong.cn。
二、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处,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
三、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5日。
附件1:山东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山东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