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大力推进“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起草说明及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19-02-22 15:34:39 信息来源: 信息化推进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按照省政府部门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关于大力推进“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情况说明在网上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及起草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具有溢出带动性很强的“头雁”效应,是推动我国科技跨越发展、产业优化升级、生产力整体跃升的重要战略资源。刘家义书记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紧研究建立“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推进机制,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要研究制定“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的推进方案。为此,我厅联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单位成立专班,迅速开展工作,系统研究了广东、江苏、浙江等先进省市发展经验及政策文件,仔细梳理了各细分领域全球及国内领军企业,与华为(山东)、浪潮、海尔、海信、潍柴等领军企业进行了专题对接,并组织 “十强”产业工作专班及重点企业进行了多次座谈。在深入学习研究、广泛对标查摆、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起草了《指导意见》,目前已完成省直有关部门会签。编制过程中,王书坚副省长多次指导提出具体要求,并于2月21日主持召开了由重点科研单位专家、领军企业及省直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对《指导意见》进行了专题研讨。与会专家和代表认为,受商业模式、技术路线等制约,当前人工智能产业及其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北京、上海、深圳等先进省市略有领先,但整体上处于同一起跑线。我省具有完备的工业基础和完善的产业体系,发展潜力巨大。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提出建立“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推进机制,系统研究论证人工智能在产业领域的应用,这是继启动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出“十强”重点产业后,我省提出的又一重大创新课题。建立“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 推进机制,完善科技链与产业链、资本链、人才链对接机制,必将强力赋能“十强”产业全面起势,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部门会签、专题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指导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补充和完善。

考虑到“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融合发展是个新课题,因此,我们在起草过程中注意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坚持抢抓机遇,在塑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新优势中释放人工智能作用;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关键技术突破、新兴业态融合、提升产业智能化水平等方面补齐短板、迎头赶上;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力争在人工智能及其应用等前沿领域率先发展、走在前列;四是坚持精准推进,突出融合发展关键环节、不搞面面俱到。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分4个版块,包括总体要求、重点工程、专项行动和保障措施。

在总体要求部分,确立了我省“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指导思想及主要目标,提出在全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人工智能作用,着力打造“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山东方案”。

在重点工程部分,紧密结合当前我省重大战略和发展实际,聚焦“十强”产业,提出实施10大工程,通过把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革命成果与我省现代优势产业集群逐一对接,着力研究破解制约重点产业智能化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痛点和难点,每个工程都列出了人工智能对“十强”产业赋能提升和融合发展的路径及重点任务,是《指导意见》落地实施的路线图和任务书。

在专项行动部分,紧扣任务目标,提出了6大专项行动,分别就融合创新能力提升、智慧经济培育、产业互联网赋能、智能制造提质增效、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升级、服务保障体系构建等提出了具体任务,既立足当前、可操作可实践,又着眼长远、分步骤分阶段,是《指导意见》落地实施的发力点和硬抓手。

在保障措施部分,立足工作实际,分别从组织推进、财税政策、产融结合、人才支撑、开放借鉴等5方面提出了保障举措,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扎实顺利推进,是《指导意见》落地实施的要素保障。

为确保《指导意见》落地实施,我们对10大重点工程、6大专项行动和5项保障措施细化成75项具体工作,依据部门职能进行了任务分工,分别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三、关于实行日期的说明

本《实施意见》从发布之日起,30天后实施,五年内有效。

四、征求意见说明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月22日至2月28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联系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推进处。

联系人:赵锟  由斌

电话:0531-86126236

邮箱:sjxwxxhtj@shandong.cn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推进处

邮编:250011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2月22日                                                             

 

 

         关于大力推进“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技术优势和“头雁”效应,大力推进“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努力赶上新一轮产业升级步伐,加快推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塑造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机遇,以提高人工智能产业有效供给能力为根本支撑,以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与人工智能良性互动、融合创新、协同发展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作用,加快实施10大重点工程和6大专项行动,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中发挥人工智能作用,推动新兴产业集群快成长、上规模,促进传统产业集群提层次、强实力,着力构建布局结构优、规模体量大、延伸配套性好、支撑带动力强、智慧化程度高的“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打造“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山东方案”,为全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贡献新智慧。

争取到2022年,全省初步建成人工智能产业生态链,部分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培育形成一批拳头产品、特色创新型企业和标志性产业集群,成为全国重要的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地;人工智能与“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加快融合,形成一批科学有效的应用解决方案,打造一批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平台,人工智能对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发展的支撑渗透能力显著增强;基于人工智能与产业融合的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发展,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得到更加广泛应用,智能经济成为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20%以上,新产品研发周期缩短15%以上,能源利用率提高15%以上,运营成本降低10%以上。

到2025年,全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部分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基础理论和前沿技术方面形成若干标志性成果;人工智能与“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融合发展更加紧密,新模式新业态大规模推广应用,“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成为全国一流乃至世界有重要影响的产业集群。

二、重点工程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智能提升工程

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云计算、大数据、边缘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协同,实现从数据产生到数据传输、数据治理、数据应用的完整闭环,实现“万物互联”与“数据融合”。提升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水平,突破一批核心算法和技术,加速攻关一批人工智能专用芯片,开发一批高速光通信器件及高端服务器,提高人工智能产业核心实力;积极推动全社会数据上云,支持发展数据标注产业,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数据产业链条。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与硬件产品融合,推动先进计算、微服务开发框架、区块链、虚拟现实等新技术与软件融合,提升网络安全领域的人工智能应用水平。力争到2022年,我省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水平居全国前列,初步打造起具有山东特色的人工智能产业体系。

 

重点任务专栏1

1.基础研究。研究知识计算引擎与知识服务技术,实现对知识持续增量的自动获取;研究跨媒体计算核心技术,实现跨媒体知识表征、分析、挖掘、推理、演化和利用;研究群体智能关键技术,实现基于群智感知的知识获取和开放动态环境下的群智融合与增强;研究混合增强智能新架构与新技术,构建自主适应环境的混合增强智能系统及支撑环境;研究面向复杂环境的自主无人系统共性技术,支撑无人系统应用和产业发展;研究虚拟现实智能建模技术,实现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与人工智能的有机结合和高效互动。

2.新型传感器。发展市场前景广阔的新型生物、气体、压力、流量、惯性、距离、图像、声学等智能传感器,推动压电材料、磁性材料、红外辐射材料、金属氧化物等材料技术革新,支持基于微机电系统(MEMS)和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CMOS)集成等工艺的新型智能传感器研发,发展面向新应用场景的基于磁感、超声波、非可见光、生物化学等新原理的智能传感器,推动智能传感器实现高精度、高可靠、低功耗、低成本。在模拟仿真、设计、微机电系统工艺、封装及个性化测试技术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备在移动式可穿戴、物联网、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的系统方案设计能力。

3.自主专用型芯片。依托我省重点科研院所,大力研发专用集成芯片(ASIC)和现场可编程门阵列芯片(FPGA),实现人工智能算法的低功耗运算;研究突破类脑计算及芯片,实现具有多媒体感知信息理解和智能增长、常识推理能力的类脑智能系统。

4. 智能家居。支持智能传感、物联网、机器学习等技术在智能家居产品中的应用,提升家电、智能网络设备、水电气仪表等产品的智能水平、实用性和安全性,发展智能安防、智能家具、智能照明、智能洁具等产品,建设一批智能家居测试评价、示范应用项目并推广。

5、核心软件平台。突破工业、建筑、交通、水利等重点领域建设应用关键共性软件,重点开发建筑信息、模型、图形平台、操作系统、中间件等基础类软件,提高智能设计水平和软件安全等级。

 


 

(二)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提升工程

以提升高端装备智能化水平为主攻方向,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在高端装备中的应用,面向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大力发展具有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功能的高端智能装备和产品。引进高水平研发机构,建设高端装备行业创新平台,突破装备产业人工智能关键技术,提升高端智能化装备的稳定性、可靠性和使用寿命。积极培育高水平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推广关键技术装备的集成应用,不断提高制造企业智能生产设备的国产化率。力争到2022年,人工智能技术在装备制造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得到普遍应用,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企业重点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国家、行业先进水平,产业规模迅速壮大,基本满足国民经济重点领域需求;开发一批智能化水平较高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为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55%以上,全省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国内领先。

 

重点任务专栏2

1.核心关键技术。探索人工智能先导性应用,在基础条件好、需求迫切的重点地区、行业和企业中,推进人机交互、视觉识别、虚拟现实等技术在智能分拣、质量检测、故障诊断、智能排产等领域。加快开发更多数字化智能化产品,提高精度、可靠性、稳定性和使用寿命,积极开展示范应用,形成若干国际知名品牌,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的智能制造装备骨干企业。建设智能装备产业研究院、数字化染整技术装备创新中心,实施矿业综采智能化成套装备制造及实验装备、智慧化液态视频加工生产线、区域性智能染色共享工厂等项目。

2.智能装备产品。围绕工业机器人等高端装备智能化发展需求,推动人工智能、边缘计算等前沿技术的融合应用,加快培育具有自学习、自决策、自适应、人机交互等能力的智能机器人;基于我省在增材制造(3D打印)产业及产品方面的优势,在济南建立工业3D打印机小镇,推进青岛3D打印产业基地和3D打印智能制造项目建设;面向高端装备及智能化产线的大规模应用需求,推动高档数控机床、成套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等装备的研发与产业化应用,提升“工业母机”的安全可靠供给能力;推动应急产业智能装备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应用,重点发展应急救援个体防护装备、救援机器人、轻型智能工程机械等领域应急产品,提升应急装备智能化、轻型化、标准化水品。

3.智能网联汽车。瞄准未来新能源汽车发展方向,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攻关,开展车载环境感知系统、智能控制系统、数据安全及平台软件的开发和产业化,创新“新能源汽车+互联网”业务新模式,推进租赁业务与现代信息平台融合。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基地和智能驾驶产业研究院,打造智能网联汽车研发和产业化生态,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落地山东,快速打开智能网联汽车市场。

 

 

(三)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智能提升工程

在新能源产业领域,加快建设智能风电场、智能光伏电站等设施及基于互联网的智慧运行云平台,实现可再生能源的智能化生产;加快普及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构建以多能融合、开放共享、双向通信和智能调控为特征,各类用能终端灵活融入的微平衡系统;建设以智能电网为基础,与热力管网、天然气管网、交通网络等多种类型网络互联互通,多种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调运行的综合能源网络。在新材料产业领域,促进人工智能技术与新材料技术紧密融合,重点发展形状记忆合金、自修复材料、智能仿生材料、智能传感材料等新兴功能材料;建立新材料信息数据库,拓展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材料研发中的作用,加快新材料研发进度,提高智能化生产水平。到2022年,全省能源领域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智能电网核心装备制造、大型储能关键技术等走在全国前列,新能源微电网、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等“互联网+”智慧能源应用示范形成产业化、商业化、现代化。

 

重点任务专栏3

1.智能光伏电站。以光伏电力变换与电力传输网络为基础,将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光伏技术高度融合,通过对光伏电站的数据采集传输、信息存储与处理及智能分析预测,实现对光伏电站的实时监控、集中管理、智能预警分析、灾害防范和资源调度。

2.智能电网。围绕特高压入鲁通道建设、省内主网架升级改造、新能源接入消纳、智能微电网建设以及轨道交通电气化等现实需求,重点加强特高压输电、柔性输电、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并网与消纳、电网与用户互动、分布式能源以及能源互联网和大容量储能、能源微网等技术研发及应用,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特色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基地,提升省内智能电网建设所需设备自主配套能力。

3.新材料智能制造。基于集成从原子到宏观跨尺度模拟计算软件的材料设计平台,结合高通量实验手段,建立新材料信息数据库,构建材料成分一工艺一组织一性能一服役之间的内在联系,推进材料基因组工程。

 

 

(四)现代海洋产业智能提升工程

牢固树立大海洋、大空间、陆海一体的现代海洋思维,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优势,做好经略海洋这篇大文章。以海洋大数据平台为支撑,将人工智能技术与海洋环境、装备和活动深度结合,逐步实现海洋信息透彻感知、通信泛在随行、超算互联互通、数据充分共享、应用服务智能,提高海洋事务决策的科学化、智慧化水平。加快建设海洋超算和大数据平台,推进海洋信息技术装备国产化,构建海洋综合立体观测网,为海洋生态保护、灾情预警、精准管理和产业结构优化提供支撑。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港口服务和监管的深度融合,建设智能化无人码头,加快打造智慧港口。围绕解决传统渔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生产效率较低等问题,综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手段,打造智慧型海洋牧场。争取到2022年建成全球海洋大数据中心,建成100个海底观测站和100个海上多功能平台,初步形成覆盖全省近海海域的海洋立体观测网;新建2-4个自动化码头泊位,初步形成世界一流的智能化港口网络体系。

 

重点任务专栏4

1.智慧海洋平台。支持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联合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无锡中心、浪潮集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开展智能超算和大数据协同创新,加快建设全球首个超算互联网体系,共同打造国家级分布式超算中心。建立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和平台,统一标准规范,分级分类准入,构建海洋信息获取、传输、分析、应用的全过程体系。

2.智慧海洋信息技术装备。加强对海洋信息感知技术装备的研发制造,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对新型智能海洋传感器、智能浮标潜标、无人航行器、智能观测机器人、无人观测艇、载人潜水器、深水滑翔机等装备的研发。重点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电集成芯片级传感器,探索建立小型低成本的海洋浮动传感器网络,持续感知大范围海域。积极参与建设多分辨、多时效数据结合的卫星海洋应用系统,推动海洋卫星服务产品产业化。建设海上北斗定位增强及应用服务系统,构建海上无线高精度定位网络。支持青岛国际海底光缆登陆站建设发展,推进中美跨太平洋高速光缆系统建设和扩容,持续推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建设青岛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

3.智慧海洋观测体系。完善由岸基观测网、船联网、浮标潜标网、海底观测网、星联网组成的五位一体综合观测体系。进一步优化海洋观测布局,支持我省海洋科研机构积极参与“两洋一海”(西太平洋—南海—印度洋)观测系统建设。

4.海洋牧场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工程。依托山东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中心、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浙江大学、青岛海洋传感器产业技术研究院,完善海洋牧场立体观测网、海洋牧场立体观测信息存储平台、综合调度指挥中心、海洋牧场大数据共享支撑平台、传感器校验和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及安全实训基地建设,提升海洋牧场智慧化管理水平。

5.智慧港口。推进青岛港承担的港口物流电商云服务平台试点工程建设及应用,发挥青岛港在信息集成和平台建设等方面领先优势,逐步向信息技术服务商、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现代物流及电子商务信息平台运营商转变,建设世界一流的物流强港。争取在青岛港、烟台港试点开展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加快烟台港、日照港信息数据联网和标准化建设,推进港口内部信息横向互联互通,构建集成化、一体化运营管理平台。推动渤海湾港加快建设“货运一单制、信息一网通”的港口物流运作体系。

 

 

(五)医养健康产业智能提升工程

在智能医疗领域,加快推广应用人工智能治疗新模式新手段,建立快速精准的智能医疗体系;探索智慧医院建设,开发人机协同的手术机器人、智能诊疗助手,研发柔性可穿戴、生物兼容的生理监测系统,研发人机协同临床智能诊疗方案,实现智能影像识别、病理分型和智能多学科会诊;基于人工智能开展大规模基因组识别、蛋白组学、代谢组学等研究和新药研发,推进医药监管智能化;加强流行病智能监测和防控。在智能健康和养老领域,加强群体智能健康管理,突破健康大数据分析、物联网等关键技术,研发健康管理可穿戴设备和家庭智能健康检测监测设备,推动健康管理实现从点状监测向连续监测、从短流程管理向长流程管理转变;建设智能养老社区和机构,构建安全便捷的智能化养老基础设施体系;加强老年人产品智能化和智能产品适老化,开发视听辅助设备、物理辅助设备等智能家居养老设备,拓展老年人活动空间;开发面向老年人的移动社交和服务平台、情感陪护助手,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争取到2022年,全省重点医院、重点养老机构及新药研发普及使用人工智能技术,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普遍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创建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12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55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15家,基本形成以健康需求为导向的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体系。

 

重点任务专栏5

1.智能医疗。鼓励医疗机构开展云计算、物联网、嵌入式软件、无线传感、人工智能、移动医疗APP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向患者提供智慧门诊、智慧病房、智慧医技、智慧管理、智慧后勤等智慧医疗服务。在门诊服务等重点领域构建智慧应用体系,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移动支付、床旁结算、就诊提醒、结果查询、信息推送等便捷服务。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支持医疗联合体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强化临床新技术应用,支持AI 医学图像分析和、AI辅助诊疗和手术机器人等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的推广应用。

2.智慧养老。开展健康养老大数据的深度挖掘与应用,创新发展慢性病管理、居家健康养老、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生活照护等健康养老服务模式。

3.智慧医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大量分子数据进行训练来预测候选药物,并分析健康人和患者样品的数据以寻找新的生物标志物和治疗靶标,建立分子模型,预测结合的亲和力并筛选药物性质,有效降低药物开发成本,缩短上市时间并提高新药成功的可能性,推进制药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加强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提升制药速度和制药水平。

4.智慧医保。加快建设全省集中统一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实现统筹地区智能监控全覆盖,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完整。

5.医疗器械智能化。发展适用于智能健康终端的低功耗、微型化智能传感技术,室内外高精度定位技术,大容量、微型化供能技术,低功耗、高性能微处理器和轻量操作系统。围绕家庭和个人医疗、保健、养老需求,发展数字化诊疗设备、健康监测装备、可穿戴医疗装备、医用机器人等新型医疗器械设备。积极开发基于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技术的临床辅助、康复训练设备。

6.智慧健康大数据应用。促进健康医疗业务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鼓励发展基于大数据的精准健康管理服务,推动疾病危险因素监测评估和妇幼保健、老年保健、国际旅行卫生健康保健等智能应用。

 

 

(六)高端化工产业智能提升工程

加快提高我省化工产业智能化管理水平,建设涵盖化工生产(含进口)、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全流程的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综合数据管理平台。推进智能工厂建设,以安全生产、绿色生产为导向,加快推广应用模块化智能工厂整体解决方案,实现生产制造、装置管理、安环监控、仓储物流、采购销售、运营管理等全流程智能化;鼓励企业建立智能化生产平台,在设备运行、能源管理、生产管理、工艺优化、质量控制等重点环节应用大数据技术,实施数据分析、参数优化和事故预警。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完善化工园区公共基础数据库建设,对园区内化工企业生产、储存、流通和废物处理等环节,加强监控与数据共享,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以及重大危险源,实施自动化监控。引导和支持企业建立安全、环保、应急救援和公共服务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到2022年,全省化工园区基本完成智慧化运营改造,建立15个智安示范化工园区。

 

重点任务专栏6

1.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综合数据管理平台。按照“各部门分散运维、互通互联、资源共享、集中展示”的原则,利用网络和大数据技术,整合各部门现有信息管理资源和系统,实现信息共享、集中展示。根据安全管控实际工作需要,增加重点危险源、重点企业、化工园区在线监控、及时预警、预案处置、联动部门应急处置信息推送等升级功能, 实现提前预知风险、及时发现风险、科学处置风险。

2.智安化工园区。在化工园区中开展“智安化工园区”试点建设,重点扶持智慧预警监管系统、智慧安全日常监管系统、智慧应急处置监管系统;推进园区内企业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工程和“智能化二道门”建设工程。切实提升智能化园区建设水平。到2022年,实现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实现对化工园区“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风险点的智慧化安全管控。

 

 

(七)现代高效农业智能提升工程

以人机物一体化、装备设施网络化、生产经营智能化为方向,研制农业智能传感与控制系统、智能化农业装备、农机田间作业自主系统等,提升农业生产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农产品触网营销、农产品批发市场智能化升级改造、智能区域性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提升农产品营销的网络化、可追溯水平。探索开展智能农场、智能化植物工厂、智能牧场、智能渔场、智能果园、农产品加工智能车间、农产品绿色智能供应链等集成应用。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的智能农业信息遥感监测网络,建立典型农业大数据智能决策分析系统,提高农业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加快推动信息进村入户,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力争到2022年,基本完成智慧农业大数据应用工程建设,建设济南、青岛、潍坊3个智慧农业试验区和潍坊、临沂、济宁、德州4个区域性现代农业智慧物流基地,建设100个农产品智慧批发市场,建设以特色粮经、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和林特产品等五大特色产业为基础的400个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加快将我省打造成为智慧农业示范基地。

重点任务专栏7

1.智慧农机。依托山东农机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改造提升农业机械化,促进信息化与农机装备、生产作业、管理服务深度融合,加快实现装备智能化、作业精准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实施智慧农机科技创新,引导推动在森防飞机、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深松机等装载北斗导航智能监控等信息设备,提高农机装备信息收集、智能决策和精准作业能力,推动实现以北斗系统为主的高精度自动作业和精准导航,加速遥感技术在墒情、苗情、长势、病虫害、轮作休耕、产量监测等方面的示范作用,深入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同步发展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业机械化。

2.农产品线上营销。依托山东品牌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平台对接,推动我省品牌农产品触网营销,加快农产品上行;鼓励平台与国内知名大型电商开展对接合作,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等营销推广活动。

3.智慧物流。支持潍坊、临沂、济宁和德州4市建设区域性农产品物流中心,提升现有农产品物流中心基础设施,推进农产品物流节点信息互联互通,加快物流信息整合改造,引导主要品牌快递企业入驻物流中心提供高品质的寄递服务,提升拓展农产品物流中心增值服务功能,加快智能商贸物流技术装备应用示范,鼓励仓储企业建设智能化立体仓库,建立深度感知智能仓储系统。推进智能商贸物流标准化建设,建立智能区域性农产品物流中心。

4.智慧农业大数据应用。依托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开展集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应用集成、智能分析与展示于一体的智慧农业大数据应用工程建设,实现全省涉农数据资源的共享交换、数据融合、分析应用。加强智慧农业信息资源全面、高效和集约管理,形成全省智慧农业信息资源“一张图”服务,推进农业大数据在精准生产、质量监管、态势感知、综合分析、预警预测、辅助决策等领域的智慧应用,打造全省“智慧农业大脑”。

5.信息进村入户。利用3年时间,建设7万余个益农信息社,统一店面形象、统一布放设备、统一服务内容、统一开展培训。开发建设省级信息进村入户综合服务系统,开展益农信息社数据共享应用。

 

 

(八)文化创意产业智能提升工程

在影视、出版、动漫、创意设计等重点领域,深度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创新成果,提高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智能化水平。在文化内容方面,鼓励基于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成像、裸眼3D、沉浸式体验平台、互动影视、智能语音等新技术、新装备,创作生产多元化、高品质的数字文化作品和产品。在文化传播方面,适应互联网、智能终端传播特点,加强大数据挖掘,深化对信息的收集、整合与加工,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的文化服务;鼓励开发聊天机器人、撰稿机器人、会议记录机器人等文化服务设备。在创意设计方面,支持互联网及其他领域龙头企业建设网络创意设计服务平台,开展众创生产,激发全社会参与,创意开发一批文学、音乐、游戏、文创产品等。到2022年,数字出版产业年营业收入超过500亿元。

 

重点任务专栏8

1. 智慧印刷。大力发展智慧印刷,推动印刷与射频标签、物联网的结合,以出版物智能印刷为突破口,加快建设智慧印厂。加强与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的融合,扶持培育3-5家具有影响力的互联网印刷平台。

2.智慧会展。提高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等文化场馆的智能化水平和交互体验应用,推动数字创意与文化旅游、乡村记忆、特色小镇建设相结合,打造数字艺术展示品牌活动。

3.智慧文化科技产品。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产业创新中心,大力发展数字电视、高端音视频、智能家庭影院等家用视听设备和应用软件等文化科技产品。

 

 

(九)精品旅游产业智能提升工程

深入推动人工智能、智能可穿戴、全息投影、虚拟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旅游领域的渗透应用,提升旅游产品的科技含量与体验性。在旅游服务领域,开展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饭店创建工作,完善旅游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集导游、导览、导航、导购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在旅游营销领域,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新媒体、短视频、VR全景等新平台、新渠道、新技术,实施旅游精准营销。在旅游管理领域,加快建立山东旅游大数据平台,提高预测预警、应急处置、舆情监控等水平。到2022年,基本建成旅游大数据应用运行平台、旅游目的地营销宣传平台、智慧旅游服务平台、旅游行业监管平台。

 

重点任务专栏9

1.智慧旅游应用。开展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饭店创建工作,提升游乐、登山、潜水、露营、探险、滑雪、休闲体育等各类户外旅游休闲装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利用智能旅行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旅游服务,如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智能生成个性化旅游规划;探索智能导游等旅游服务机器人制造,实现机器人自动购票、人脸识别智能检票、智能导购、智能讲解等。

2.智慧旅游大数据应用。打通交通出行数据与旅游消费数据,建立游客消费大数据库,对主要旅游区实现实时客流监测。以山东旅游大数据平台为依托,强化好客山东网、好客山东APP的宣传咨询、网络预定、招商引资等功能;与交通、公安、城市管理等大数据实现共享,使大数据平台成为游客的智慧旅游体验平台、旅游企业的“多维度全方位”的营销平台、政府的“多级一体”的旅游监管平台。

3.旅游产品线上营销。支持一批“互联网+旅游”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好客山东”品牌价值和影响力。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新媒体、短视频、VR全景等新平台、新渠道、新技术,实施旅游精准营销。

 

 

(十)现代金融产业智能提升工程。

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量子通信、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业务流程再造、产品创新和风险控制,以技术、数据、场景和产品为核心驱动力,进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建立金融大数据系统,提升金融多媒体数据处理与理解能力。创新智能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金融新业态。鼓励金融行业应用智能客服、智能监控等技术和装备。建立金融监测预警系统。到2022年,智能金融速度快、精度高、成本低、个性化服务等优势更加凸显,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

 

重点任务专栏10

1. 智慧金融平台。建设山东省金融大数据系统,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市场效率与稳定性,增加市场流动性。基于大数据系统,构建智能分析金融模型,提升金融行业数据分析处理能力,提升业绩。

2. 智慧金融服务。基于机器学习、生物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语音识别等技术,开展智能客服、智慧银行、智能投顾、智能信贷、智能保险和智能监管等服务,降低消费者和投资者金融服务成本的同时,实现金融服务个性化、定制化。

3.防范金融风险。加强智慧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智能金融信用评估机制与风险防范系统。加强人工智能安全技术应用,维护金融后台数据信息安全,预防金融黑客,实施金融风险智能监管。

 

 

三、专项行动

(一)融合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1.实施核心技术攻关计划。加大对智能芯片、智能传感器及人工智能算法攻关力度,重点突破一批人工智能与“十强”产业融合“卡脖子”技术。

2.打造融合发展创新载体。结合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建设,构建一批人工智能融合发展新型研发平台;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企业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建设一批人工智能与“十强”产业融合发展产业技术研究院,打造1-2个具备国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中心。

3.构建融合创新合作机制。发挥“政产学研金服用”力量,打造人工智能与“十强”产业融合发展创新生态体系,组织“十强”产业龙头企业(产业园区)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务实对接,引进华为、阿里、腾讯、百度等高水平人工智能企业资源,借用“外脑”提升“十强”产业智能化水平。

(二)智慧经济培育行动

1.发展一批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居等智能化产品,积极发展智慧健康、智慧旅游、智慧金融等智能化服务,探索发展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人工智能+”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2.壮大一批新市场主体。强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发展一批代表智能经济发展方向的领军企业。完善高成长企业培育机制,培育一批智慧型“瞪羚”“独角兽”企业,壮大智慧经济生力军。

3.培育一批智慧产业集群。鼓励重点产业集聚区围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大数据应用、绿色能耗管控等提升智能化水平,创建一批产业聚集度高、智慧化应用好、区域带动强的智慧产业集群。 

4.建设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围绕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社区、智慧建筑、智慧教育和智慧医疗等重点方向,利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城市管理,打造以人为本、数据驱动、精准治理、惠及全民的新型智慧城市标杆。

5.实施一批试点示范项目。围绕人工智能关键技术产品研发、重点行业领域应用等方面,遴选一批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试点示范企业和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三)产业互联网赋能行动

1.完善产业互联网平台体系。重点打造1家以上产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培育10家以上跨行业跨领域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100家以上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特定应用场景的产业互联网平台。争创2-3家国家级产业互联网平台。

2.推动企业上云。加大“云服务券”财政奖补力度,推动20万家企业上云,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智能化水平。实施设备上云领跑者计划,重点在炼铁高炉、工业锅炉、数控机床等领域,推动1000万台高耗能、高风险、通用性强、优化价值高的产品和设备上云,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资源能耗和维护成本。

3.提升“云行齐鲁”品牌影响力。强化典型推介和舆论引领,加大政策宣传和推广力度,分行业分区域开展“云行齐鲁”活动,叫响企业上云山东品牌。

(四)智能制造提质增效行动

1.开展“1+N”带动提升行动。每年在重点行业培育10个左右智能制造标杆企业,通过对标辅导和推广应用,每年至少带动1个同行业、相关行业或产业上下游企业实现智能化升级,加快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

2.实施新一轮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攻方向,以提高装备智能化率、成果转化率、劳动生产率、产品优等率、节能减排率、土地产出率和生产安全率为重点,加快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改造提升落后生产设备和关键环节,不断提高生产装备和生产过程智能化水平。

3.培育一批智能装备首台(套)产品。围绕机械、石油化工、冶金、建材、纺织、民爆、食品、医药、造纸、包装等领域,积极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推广一批对行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影响、在国内率先实现重大创新或能替代进口的首台(套)装备和关键核心部件,推进高端智能装备国产化。

(五)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升级行动

1.加快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5G)、国际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北斗卫星导航、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网络设施建设,建设陆海空一体化信息网络。

2.优化大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统筹建设海洋大数据中心、煤矿安全大数据中心、地理信息大数据中心、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北方中心、鲁南大数据中心等,整合数据中心资源,提升对外服务能力,为人工智能发展提供海量数据支撑。

3.提升高效能计算能力。加强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山东智能制造云服务中心、山东工业云平台、浪潮云服务基地、济南智能计算产业园等云计算基础设施、分布式计算基础设施和云计算中心建设,推进下一代超级计算机、高性能存储等研发应用,构建高性能计算应用生态环境。

(六)服务保障体系构建行动

1.建立完善融合发展标准体系。建立省重点行业数据、接口和应用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国家人工智能产业联盟标准制定,形成一批技术领先的团体标准和具有全局影响力的国家标准。

2.建立完善资源共享体系。面向产线、车间的系统优化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培育汇聚一批精益研发、精益生产、智能物流等智能化解决方案和一批专业化、集成化的智能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建设开放共享的人工智能产业供给资源池,为政府部门开展招商引资,企业精准选择供应商和开展供需对接提供决策参考。

3.建立完善人工智能安全防护体系。加快构建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平台,针对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居、远程医疗终端等人工智能重点产品或行业应用,开展漏洞挖掘、安全测试、威胁预警、攻击检测、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攻关。推动人工智能先进技术在网络安全领域的深度应用,加快漏洞库、风险库、案例集等共享资源建设。

4.建立完善融合发展监测评价体系。统筹现有两化融合发展等指数,推动建立“十强”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全省区域创新能力监测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十强”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工作专班,由省领导任组长,省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相应推进机制,重大事项一事一议,加强对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的协调和督导,推动各级、各部门责任分工、协同配合、任务落实。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十强”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产业联盟和专家库,积极开展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二)加大财税扶持。对照推进任务制定促进政策,统筹现有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十强”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投入。组织筛选适合基金股权投资的“十强”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重点项目,优先纳入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十强”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库,组织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强对接,鼓励基金投资,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深入实施“企业上云补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版次高端软件保险补偿”等扶持政策。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促进产融结合。引导社会资本全面打通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生态链,探索人工智能和产业发展融合发展新模式。推动“以融促产”,汇聚多层次资本市场资源,提升人工智能产业融合发展层次。推动“以产繁融”,充分发挥新兴产业潜力优势,为金融资本提供投资运营服务。支持“十强”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龙头企业、“独角兽”“瞪羚”企业开展产融结合试点,探索开发保障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发展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

(四)实施人才战略。实施企业家培训培养计划,加强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前沿专题培训。健全专业人才多维培养机制,完善引人、用人和育人机制,落实人才配套的各项政策,培养、招引一批精通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高端人才团队。鼓励“十强”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领域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对其取得的政府奖励,符合条件的免征个人所得税。鼓励省内高校设立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相关专业,支持职业院所建立跨学科、跨专业的双向培养模式,培养新型产业工人。举办科普活动,提高全社会认知水平。

(五)扩大交流合作。统筹配置国内外优势资源,充分利用中德、中日韩等国际合作交流机制平台,拓展实体经济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合作空间,提升新兴产业竞争力。抓好用好儒商大会、中国(济南)国际信息技术博览会、青岛市世界互联网工业大会等大型活动、“选择山东”“好品山东”等综合平台的影响力,加大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力度。对接“一带一路”倡议,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人工智能等展览会、博览会,推动融合发展全链条“走出去”,在全球范围内打造“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融合发展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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