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省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意见
青岛市已出台多项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

发布日期:2021-02-04 15:14:53 信息来源: 青岛市工信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青岛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顺利推进,不仅实现了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全覆盖,同时根据省市相关意见已出台实施多项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

一是出台实施差别化价格政策。落实山东省发改委通知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试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相关区市分别出台落实意见,对“亩产效益”评价为D类的企业在用电、用水、用气方面形成一套加价标准,倒逼D类企业转型升级。其中,第一年列入D类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5元,连续两年列入D类的,加价0.1元,连续三年及以上列入D类的,加价0.15元。去年,青岛市已根据“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率先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据统计,截止去年底累计加收电费147.81万元,加收水费11.52万元。

二是出台实施差别化用地政策。落实国家、省有关规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了《关于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实施意见》,并制定了《“标准地”出让管理操作流程》,优化完善土地要素配置机制,按照“保障A类、鼓励B类、倒逼C类、整治D类”的原则,推行实施土地要素差别化配置,启动开展“标准地”出让,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市场,多模式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去年,全市6宗土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推进15户D类企业关停腾退,涉及用地1271亩。

三是出台实施差别化排放政策。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跟着项目走”实施办法(试行)》,推行排放总量指标控制与“亩产效益”评价结果挂钩,对符合主导产业定位且“亩产效益”高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需求,在不超出辖区可替代总量指标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向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推荐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时,按照分类管理、精准施策的原则,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A类企业纳入保障范围,适当推荐B类企业予以保障。

四是推进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对“亩产效益”企业试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联合青岛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推进差别化信贷政策在青岛市贯彻落实,引导金融机构将“亩产效益”评价改革主要指标纳入信贷决策考量范围,实施差异化融资对接、利率定价、产品服务、直接融资,加大对A类、B类企业支持,对C类、D类企业在信贷审批方面形成约束性导向。城阳、即墨、胶州等区(市)金融部门也都积极跟进落实。

此外,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促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下一步,青岛市工业运行工作专班办公室将积极协调推进,紧紧抓住面向“十四五”期间政策调整窗口期的有利时机,推进各区(市)、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政策创新,加快构筑一套与“亩产效益”评价相适应的差别化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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