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工信局扎实推进民爆生产经营企业
和非危化品化工生产企业驻点督导工作

发布日期:2021-06-16 12:04:06 信息来源:潍坊市工信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民爆生产经营企业和非危化品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工信厅统一安排,潍坊市工信局、化工专项行动办立即行动,强化措施,民爆生产经营企业和非危化品化工生产企业安全驻点督导工作迅速铺开,稳步开展,按照整体进度安排,持续推动驻点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驻点工作,潍坊市工信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驻点方案进行研究,明确了驻点工作组的设立原则、驻点工作组人员配备、工作组及督导组主要职责任务等方面具体要求。市工信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安全生产驻点督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驻点监督统筹协调、工作指导、情况调度、分析报告等工作。结合省监督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民爆生产企业和非危化品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驻点督导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驻点时间、范围、方式、人员和任务,为驻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建立完善机制。一是建立驻点监督工作制度,确定专班工作制度、驻点组织制度、驻点监督工作制度、监督工作报告制度、重要问题直通车制度、季度研究会商和重要问题报告制度、驻点人员定期轮换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驻点监督工作纪律等九项工作制度。二是成立驻点督导工作组,以民爆、化工分管负责人同时兼任工作组组长,分别统筹民爆生产经营企业、化工企业驻点监督工作。市化工专项行动办下发了《潍坊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关于对非危化品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驻点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成立了9个督导组,由县级干部带队对驻点工作进行督导,每月对相关县市区进行一次督导,扎实推动工作落实,确保驻点工作取得实效。潍坊市非危化品化工生产企业驻点成立了77个驻点工作组,共348名驻点人员对9个化工园区和483家非危化品化工生产企业进行驻点监督。市工信局成立民爆生产经营企业驻点督导组,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对民爆经营驻点工作进行督导。三是明确监管标准,制定《非危化品化工生产企业安全审计标准》、《民爆生产销售企业驻点监管安全审计式检查标准》,让驻点人员工作更有针对性。四是建立周调度工作制度,建立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台账,以驻点人员隐患排查和驻点工作督导检查为抓手,健全完善《驻点工作问题明细表》、《驻点工作情况统计表》,做到对安全隐患及时调度“清零”,实现动态管理,确保驻点监督工作取得实施。

三、开展教育培训。一是组织参加省工信厅民爆化工驻点培训。组织市工信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各县市区工信部门驻点督导领导小组成员、所有驻点工作人员,参加省工信厅举办的驻点监管人员视频培训会,学习驻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规范、工作纪律、《非危化品化工生产企业安全审计标准》等方面的知识和要求。二是组织开展市级驻点督导培训。3月30日至31日,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在山东鲁能泰山足球学校举办全市非危化品化工生产企业驻点工作人员培训班。对全市非危化品化工生产企业驻点工作人员,市、县、区化工专项行动办有关业务负责人员进行业务专题培训。邀请省化专办对驻点督导工作主要任务、工作规范、工作纪律进行解读,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要求;聘请省内知名专家宣传贯彻《非危化品化工生产企业安全检查标准》;邀请市应急局领导辅导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对下步安全工作提出了工作建议。全市共计170余人参加了培训学习。

四、强化隐患排查整改。驻点工作开展以来,驻点人员对照《非危化品化工生产企业驻点监管工作手册》《民爆生产销售企业驻点监管安全审计式检查标准》安全标准,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企业进行安全审计式检查,指导帮助企业全面查找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现场作业、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完善各类安全工作制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驻点工作开展以来,督促企业完善规章制度374条,督促企业开展安全培训127场次,督促企业开展警示教育138场次,督促企业开展应急演练74次,督促企业奖励职工178人次;共排查出安全隐患1693项,完成整改1092项,提出行政处罚或问责建议1条;民爆生产经营企业设立蹲守、流动驻点工作组各一个,聘请民爆专家2人,对5家企业进行驻点监督,共排查隐患34条,整改完成31项,督促企业完善规章制度13条,开展安全培训5次,开展警示教育5场次,开展应急演练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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