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山东省特色产业集群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6 16:21:27 信息来源: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鲁工信非公〔2021〕159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为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全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品牌影响广、要素集聚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大、市场竞争有力的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区,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0〕17号)和《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8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山东省特色产业集群综合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0年度和2021年度山东省特色产业集群。

二、评价内容

(一)整体情况

1.综合实力。包括:各类市场主体数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数量、1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数;收入、利润、税收、工业增加值;从业人员数量等。

2.发展活力。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技改投资;专精特新、瞪羚、(准)独角兽、单项冠军企业数量;制造业创新中心数量、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数量等。

3.研发创新能力。包括:国家级、省级技术研发中心数量;一企一技术企业数量;有研发机构、研发活动的企业比例;与科研院所、院校合作情况等。

4.公共服务能力。包括:双创基地、众创空间等双创载体数量;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行业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情况;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产品及品牌推广情况、双招双引情况等。

指标数据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工作开展情况。

推动特色产业集群发展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实效以及下步发展规划。

(三)拟实施的重点项目

每个集群确定1-2个拟实施的财政奖励资金重点支持项目。重点评价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创新性及对集群发展的支撑推动作用。主要包括以下方向:

1.提升非营利性服务机构水平。提升服务机构开展企业上云、工业设计、技术培训、智能制造、检验检测、规划咨询等服务水平。支持机构开展制定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统计、市场开拓、双招双引等行业服务活动。

2.支持产业链协作配套。支持骨干企业建链补链强链项目,支持中小企业融链拓市场,鼓励纵向拉长制造链条,横向拓展服务链条,提升产业集群内部协作配套能力,增强产业集群发展的集聚效应。

3.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开展智能装备、智能产品和新材料研发生产,实施“机器换人”,提升装备智能化水平,支持开展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进“互联网+”产业集群行动。

4.支持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产业集群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国内外大企业技术研发力量合作,组建产业集群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协同创新中心、一企一技术中心等协同创新研发平台。支持产业集群建设产业联盟,开展知识产权共享服务,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支持产业集群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5.支持集群品牌建设。支持制定集群品牌发展规划,建设集群品牌发展基地,开展集群品牌策划、设计、创建活动。支持集群运用展览展示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营销渠道开展品牌宣传推广活动,扩大集群产品和品牌的社会影响力。

三、评价程序

(一)自愿申报。各特色产业集群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民营经济)主管部门提出参评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各市工业和信息化(民营经济)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确认,组织初审后将相关材料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综合评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各市上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将采取实地查验等方式,了解掌握集群情况。

(三)审定与公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评价结果进一步征求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形成特色产业集群综合评价前10位名单,向社会公示后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山东省特色产业集群是服务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重要载体,对促进我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综合评价工作,精心策划、统筹协调、务求实效,通过实施综合评价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加大支持力度。

(二)主动对照评价。各特色产业集群要强化服务意识,围绕服务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创新工作方法,夯实工作内容,主动对照评价指标,高标准抓好落实,争当先进标杆。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引导,各特色产业集群要落实好主体责任。评价过程中,严禁任何单位捏造、虚报或篡改数据。对违反规定的,将给予通报并取消参评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请于8月23日前将推荐文件(PDF版)、申报材料(PDF、WORD版)发送指定电子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通过EMS方式进行邮寄)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索  立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范丽敏   省普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31--51782700、67800628

电子邮箱:suoli@shandong.cn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黄金时代广场C座22楼2212室。邮编:250014


附件:1.产业集群综合评价申报材料(模板)

          2.信用承诺书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26日


附件1


XX产业集群综合评价申报材料

(模  板)


一、××产业集群基本情况

简要说明本集群发展情况,包括总体规模、产业结构特点、产业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及龙头企业、经济效益和发展速度、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地位等基本情况。

1.综合实力。包括:各类市场主体数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数量、1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数;收入、利润、税收、工业增加值;从业人员数量等。

2.发展活力。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技改投资;专精特新、瞪羚、(准)独角兽、单项冠军企业数量;制造业创新中心数量、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数量等。

3.研发创新能力。包括:国家级、省级技术研发中心数量;一企一技术企业数量;有研发机构、研发活动的企业比例;与科研院所、院校合作情况等。

4.公共服务能力。包括:双创基地、众创空间等双创载体数量;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行业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情况;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产品及品牌推广情况、双招双引情况等。

二、工作开展情况

1.采取的主要措施。

2.取得的实效。

3.下一步发展规划。

三、拟实施的XX项目情况

选取一个支持方向,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列出的方向。

1.项目的基本情况。

2.项目拟取得的成效。

3.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和配套政策。


附件2


信用承诺书


我单位郑重承诺,所提交的全部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列项目已基本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具备可实施条件,无脱离实际、盲目扩大等情形。

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承担相应后果。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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