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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12 08:49:00 信息来源:轻工纺织产业处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印发《关于评选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96号)要求,经所在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选推荐,全国评选表彰办公室初审,确定青岛乐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5G+工业互联工厂等12个单位为“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山东宏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细纱车工、技师菅敏等46名同志为“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1年8月12日至8月18日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一)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2639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
电子邮箱:sdqgfz@shandong.cn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传 真:0531-87969725
电子邮箱:pbdbbz@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附件:1.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名单和主要事迹.doc
2.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名单和主要事迹.doc
山东省评选推荐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
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