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1-11 11:14:58 信息来源: 山东省化工专项行动办
为进一步规范化肥、氯碱行业产能置换管理工作,加快推动化工和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们起草了《山东省化肥氯碱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月11日-19日期间,书面反馈至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化肥氯碱轮胎组(方式一:通过EMS邮寄纸质文书,方式二: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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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关于《山东省化肥氯碱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山东省化工专项行动办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