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优秀调研报告与研究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7 16:54:04 信息来源: 研究室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滨州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管理单位,省化专办各工作组,其他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进一步提升全省工信系统调查研究水平,推动优秀调研和科研成果转化运用,以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决策参考,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省工信领域优秀调研报告与研究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滨州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管理单位,省化专办各工作组,省级各行业协会、产业链产业集群培育机构、公共服务平台、社会智库和大企业研究院所,以及其他开展工信领域研究工作的相关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围绕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形成的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和决策咨询类研究成果。

二、评选标准

(一)围绕中心。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须服务于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有助于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决策参考,有利于解决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观点明确。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须观点明确、针对性强,对存在问题和主要原因把握准确、分析透彻,语言规范、简练,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文理通顺、篇幅适当。

(三)内容详实。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所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所得出的结论有理有据,所列举的事例、数据和资料真实准确。

(四)建议可行。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所提建议合理、合法,措施具体、实用,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推荐条件和要求

(一)推荐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在2023年度内完成的原创性调研报告或研究成果并享有著作权,无抄袭他人成果或侵权情况。

3.主要内容已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或已通过工作途径呈报有关领导或部门参阅,并对推动实际工作产生较大作用。

4.已获得省级(含)以上奖励的报告成果不再参评。

5.已取得实际应用的报告成果,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调研报告正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6000字,研究成果正文字数不限。

7.涉密材料不得推荐参加评选,如因推荐单位或作者造成失泄密的,由推荐单位和作者承担相应责任。

(二)推荐要求

1.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滨州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管理单位,省化专办各工作组,省级各行业协会、产业链产业集群培育机构、公共服务平台、社会智库和大企业研究院所可直接推荐;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原则,报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筛选汇总后向省里推荐。

2.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滨州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每个推荐单位推荐报告成果数量一般不超过5项(含);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管理单位,省化专办各工作组,每个处(室、组)最多可推荐1项报告成果参评;其他推荐单位每家推荐报告成果数量一般不超过3项(含)。属于同一第一作者撰写的报告成果只可推荐1项。

3.推荐单位须对推荐报告成果的政治方向、原创性、规范性,以及是否符合评选资格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

4.推荐单位须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本单位推荐材料的统一报送和联络工作。

四、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全部为电子版,主要为WORD和PDF两种文件格式。各推荐单位需设置1个一级文件夹与若干个二级文件夹。

(一)一级文件夹要求

1.一级文件夹的文件名为“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全称”。

2.一级文件夹内包含《优秀报告成果推荐情况汇总表》(样表见附件1),以及与推荐报告成果数量相对应的若干个二级文件夹。

3.《优秀报告成果推荐情况汇总表》的文件名为“《优秀报告成果推荐情况汇总表》(推荐单位全称)”,需分别提供WORD版、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扫描形成的PDF版。

(二)二级文件夹要求

1.各二级文件夹的文件名为“汇总表中序号+《报告成果完整主标题》”(例:“01《关于XX的调研报告》”)。

2.各二级文件夹内包含对应的《优秀报告成果推荐表》(样表见附件2)、报告成果正文、应用证明材料。

3.《优秀报告成果推荐表》的文件名为“《优秀报告成果推荐表》+(《报告成果完整主标题》)”,需分别提供WORD版、由第一作者签字并加盖完成单位公章后扫描形成的PDF版。

4.报告成果正文的文件名为“正文:《报告成果完整主标题》”,需分别提供WORD版(包含作者信息)、PDF版(隐去作者信息)。报告成果正文应提前按照《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优秀调研报告与研究成果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3)进行规范。

5.报告成果应用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政策文件采纳情况等)的文件名为“《报告成果完整主标题》+(证明材料1...2...3)”,文件为PDF格式。

五、报送时间

各推荐单位须于4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并来电确认。

联系人:贺志豪、张彤彤

联系电话:0531-51782745、82593376

指定邮箱:wangc8016@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优秀调研报告与研究成果推荐情况汇总表.docx

          2.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优秀调研报告与研究成果推荐表.docx

          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优秀调研报告与研究成果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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