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1-05 11:17:06 信息来源:创新创业指导处
鲁工信创〔2020〕231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6号)、《关于推荐2020年度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及组织往年示范基地复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基地自愿申报、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认定山东凤凰山电子商务产业园双创基地等87家基地为2020年度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含复核通过),有效期三年,现予以公布。
2017年1月1日前认定且未在此通知中公布的,不再保留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山东省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称号。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2月21日